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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0-02-05 16:45:27 来源 : 搜狐财经 |
沸沸扬扬的恒源祥“羊头”商标归属纠纷迎来最新进展,当事人之一的江苏常熟市兴业龙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文清对搜狐财经透露,今天(2月5日)上午恒源祥公司已经从常熟法院撤诉。 恒源祥集团于2009年底将于文清告上常熟市人民法院,理由是其侵犯了恒源祥的著作权。恒源祥在起诉书中称,该商标图形早在1997年就由恒源祥完成,并于2002年11月进行了版权登记。因此,于文清属于恶意窃取恒源祥的作品进行商标注册,侵犯了著作权,恒源祥向于文清索赔4000元,并要求赔礼道歉等。 对于对方撤诉的原因于文清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但他肯定的表述:“即使官司打下去他们(恒源祥)也是要输的。” 于文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铭律师对搜狐财经表示:“很多人都对恒源祥撤诉感到吃惊,但我觉得比较正常,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对方的起诉让人感觉很匆忙,好像自己都没有想清楚到底要起诉什么。” 而早在2009年11月,于文清已经以侵犯商标著作权为由将恒源祥公司告上北京市二中院,并索赔千万。该案目前尚在审理之中,刘铭律师也表示,于文清先生对恒源祥公司的诉讼请求还在受理之中,目前还没有太多进展。 搜狐财经试图联系恒源祥公司副总裁、新闻发言人陈忠伟先生,但截至发稿对方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事件背景: 2001年江苏常熟市兴龙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文清将甲骨文中“羊”的象形字图形稍加修饰后申请注册商标,并与2003年注册成功,2004年该商标由公司转让至于文清个人。 2009年8月,于文清发现恒源祥集团部分T恤、衬衣等服装商品上印有该商标,而恒源祥集团并未征得其同意。2009年11月于文清将恒源祥集团及其销售商告上北京市二中院,并索赔数千万元。 一个月后的2009年年底,恒源祥集团以侵犯恒源祥著作权为由将于文清告上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索赔4000元,该数额后更改为50万元。 该案件已于2010年1月27日在常熟法院开庭,尚未判决。2010年2月5日,恒源祥集团向常熟法院提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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